
【李在明为什么非要在这个时候砍掉韩国检察机关的权力?】当地时间8月4日,韩国总统李在明主持国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此前,韩国国会已经以一百七十五票赞成、两票反对和一票弃权的压倒性优势,提前完成了对这项法案的表决。
简单来说,韩国延续了70多年,检察官既能查案又能起诉甚至还能要求警方反复补查的时代就要成为历史了。李在明为什么非要在这个时候砍掉韩国检察机关的权力?这到底是真正的司法改革,还是李在明在为自己的政治命运提前铺路呢?
韩国的检察权力相当大,他们不仅能决定一个人到底要不要被送上法庭,还能自己寻找线索、讯问嫌疑人、确定侦查方向,甚至在警方已经把案件查完之后,要求警方继续侦查,如果觉得警方不可信,还可以自己直接下场补充侦查。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韩国社会长期流传着“检察共和国”的说法,韩国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对政治人物形成极大的压力,但现在韩国国会已经对这套制度动手了。
据韩联社报道,当天共有178名议员参加表决,最终得到了一百七十五张赞成票,反对和弃权的只有三票,最大在野党国民力量党在阻挠议事失败之后则选择了集体抵制表决。那问题来了,共同民主党为什么一定要强行闯关呢?因为从他们的角度来看,韩国的检察机关已经成长为能够左右韩国政治风向的特殊力量。
韩国总统在任时,可以通过人事任命影响检察系统,而检察系统又能通过调查反对派,帮助现任政府打击政治对手。可问题是,政权轮替以后,原来依附旧政府的检察人员可以迅速转向,拿前任总统和前政府官员当成送给新总统的“投名状”。久而久之,总统换了一任又一任,但检察机关却几乎总能从政治清算中扩大自己的地盘,这才是韩国“青瓦台魔咒”背后很难忽略的制度性问题。
法案通过之后,国民力量党随即要求李在明动用总统否决权,他们认为,一旦检察官失去了亲自补充侦查的能力,普通受害者就会在警方调查不力后失去最后一道救济渠道。而且李在明本人还涉及多起司法案件,所以这场改革有可能不是为了韩国司法,而是为了总统自己。
虽然没有证据可以坐实李在明和韩国检察系统之间有政治恩怨,但其中肯定有不小的矛盾,而且李在明这些年也确实一直处在调查、起诉和审判的漩涡里,在2025年6月当选总统之后,他涉及的部分案件只是因为现任总统刑事豁免问题被暂停审理,但案件并未消失。换句话来说,李在明如今砍掉的,是一个曾经把他逼到政治悬崖边上的系统,所以在野党怀疑他的改革动机其实也并不奇怪。
但李在明还是没有踩下刹车,在8月4日的国务会议上明确表示,总统应该在法案威胁三权分立或者宪政秩序时动用否决权,并把侦查权与起诉权分离,称这是韩国司法体系“恢复正常的起点”。
按照新法,检察官以后不能再自行发现案件、直接调查嫌疑人,也不能在警方移送案件后亲自补查,主要工作将被限制在提起公诉和维持公诉上。不过,检察官虽然不能自己补查,但仍然可以要求警方补充侦查,原则上警方要在一个月内完成,也就是说,韩国的新法案是要把原本集中在检察机关手里的侦查权,拆分之后交给几个不同部门。
据悉,韩国将在今年10月2日撤销检察厅,未来将由新的公诉厅负责现在检察厅负责的起诉事务,这就意味着李在明要动的,不是一项权限,而是要把整个韩国刑事司法系统重新拼装一次。从表面上来看,李在明已经赢了,国民力量党没能挡住国会表决,要求总统否决的希望也已经落空,10月2日新法正式实施之后,韩国检察机关延续了70多年的直接侦查时代就会被正式终结。
但对李在明来说,这并不是可以提前庆祝的胜利,因为把权力从检察官手里拿走很容易,但把这些权力交给谁并且怎么防止新的部门变成下一个“检察共和国”,这才是最麻烦的问题。警方获得更多案件以后会不会出现权力膨胀?重大犯罪调查厅到底由谁控制?不同机构之间如果争抢案件,普通人的案件会不会因此被拖延?
这些问题才是真正棘手的问题,而且韩国政治清算的根源,也不只是检察机关一个,总统权力过于集中、朝野斗争激烈、财阀和政治相互依赖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没有因为这部法律消失,所以就算检察官不能再亲自调查政治人物,未来政府仍然可能利用警察、公调处或者特别检察官来打击对手。所以韩国可能不是告别“检察共和国”,而是把过去的权力怪兽换了一块牌子,而对李在明本人来说,风险其实比之前还要大。
如果改革实施以后,他涉及的案件因为违法侦查或者滥用起诉被法院终止,在野党一定会认定这部法律就是为总统量身打造,可如果他的案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共同民主党内部又会开始怀疑,付出了如此大的政治代价,好像并没有换来值得称赞的成绩。
也就是说,李在明这次押上的不只是自己的政治信誉,还有整个共同民主党的未来。改革成功,他就可能成为结束韩国“检察共和国”的总统,可一旦改革失败,或者出现冤案、积案以及警方权力失控,那么李在明将承担所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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